蕪湖公司有未結清的債務,不可以直接注銷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相關規定,公司在申請注銷登記之前,必須依法進行清算,確保債權債務得到妥善處理。具體要求如下:
必須進行清算:公司在注銷前必須完成清算程序,清算組需要清理公司財產,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,并制定清算方案。清算過程中,公司財產需優先支付清算費用、職工工資、社會保險費用、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。在這些費用支付完畢并清償公司債務后,若還有剩余財產,方可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或股份比例進行分配。
提交清算報告:清算結束后,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,并報經股東會、股東大會或人民法院確認。隨后,需將清算報告報送公司登記機關,申請注銷公司登記。
處理未結清債務:如果公司存在未結清的債務,必須在清算過程中予以清償。如果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,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。未經過依法清算的公司,其股東、發起人或者出資人可能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。